关于下达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材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6日       来源: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167次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

关于下达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材价格的通知

湘发改价费规〔2021〕65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局,有关出版、发行单位:

根据《湖南省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2017〕343号),省发展改革委、省新闻出版局核定了全省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材价格。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材具体价格见附件,附件中未列的高中教科书价格参照湘发改价费〔2020〕627号文件执行。

二、此次印发的教科书目录与《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0年秋季-2021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科书目录>的通知》(湘教发〔2020〕24号)印发的教科书目录相对应。各地须严格执行,不得超出本通知规定的用书目录、版别自行定价。

三、未经省发展改革委核定价格的中小学教材,不得在全省中小学校销售。

四、此次核定下达的各版别教材价格,其它版别同类教材不得参照执行。

五、与教材配套的磁带、光盘,可由学生自愿选择购买。每张(片)不超过5元。

六、有关出版、发行单位要确保教材用纸标准和印刷装订质量,保证学生课前到书。

附件:2021年春季教科书价格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