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8日       来源:湖南省财政厅      阅读:14次

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完善内控制度建设、保障财税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2〕4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省财政厅会同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资产评估协会联合组织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方面

省财政厅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70家,其中与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联合检查60家,“无证经营”行为整治10家。检查发现,目前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总体水平逐步提高,但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仍存在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质控体系建设不完善、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未按规定办理执业许可等问题。

(二)资产评估机构方面

省财政厅与省资产评估协会联合检查资产评估机构共20家。检查发现,大部分单位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执业水平进一步提升,但部分资产评估机构仍存在未按规定明确基本事项、评估资料不完整、评估程序不规范、评估结论依据不足、评估报告不合规等问题。

行政事业单位方面

省财政厅对法院、卫生健康系统共9家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调研。主要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存在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项目执行进度缓慢、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会计核算不规范、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等问题。

二、处理处罚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省财政厅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理处罚,共计处罚64家单位及个人,其中会计师事务所17家,资产评估机构4家,注册会计师36人,资产评估师7人,罚没款合计86.2068万元。此外,共向9家行政事业单位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

(一)会计师事务所方面

此次处罚会计师事务所17家,其中责令暂停执业10家,罚没款合计75.695万元;处罚注册会计师36人,其中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2人、责令暂停执业14人。具体情况如下:

1.给予湖南金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合计1.8万元的行政处罚;

2.给予益阳资元天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7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注册会计师张旭峰、张韧珍警告的行政处罚;

3.给予益阳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合计3.6万元并暂停执业1个月的行政处罚,给予注册会计师丁伟强、文前警告并暂停执业1个月的行政处罚;

4.给予湖南鼎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合计1.26万元并暂停执业1个月的行政处罚,给予注册会计师吴新娇、鲁利宏警告的行政处罚;

5.给予湖南美好未来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合计2.9万元并暂停执业1.5个月(45天)的行政处罚,给予注册会计师张友才警告并暂停执业1.5个月(45天)的行政处罚、李松元警告并暂停执业1个月的行政处罚;

6.给予湖南华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合计27万元并暂停执业1.5个月(45天)的行政处罚,给予注册会计师黄安良警告并暂停执业1.5个月(45天)的行政处罚,给予注册会计师成亚非、唐鹏、王亚奇警告的行政处罚;

7.给予湖南贝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1.08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注册会计师贺聂警告的行政处罚;

8.给予湖南中交京纬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2.88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注册会计师孙加义、阳秋玫警告的行政处罚;

9.给予湖南富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2.1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注册会计师陈建新、江抒警告的行政处罚;

10.给予益阳凌云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合计8万元并暂停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给予注册会计师易志明警告并暂停执业2.5个月(75天)的行政处罚、胡光明警告并暂停执业1个月的行政处罚、肖友春警告的行政处罚;

11.给予衡阳明珠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合计2.2万元并暂停执业1个月的行政处罚,给予注册会计师陈伟华、周福生警告并暂停执业1个月的行政处罚;

12.给予衡南三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合计3.2万元并暂停执业8个月的行政处罚,给予注册会计师符跃进、刘礼香警告并暂停执业8个月的行政处罚;

13.给予湖南源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合计9.2万元并暂停执业1.5个月(45天)的行政处罚,给予注册会计师孟弢警告并暂停执业1.5个月(45天)的行政处罚,给予注册会计师苏国孝、吴明元警告的行政处罚;

14.给予湖南佳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合计2.2万元并暂停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给予注册会计师陈岳明警告并暂停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冷俊仁警告的行政处罚;

15.给予湖南仁莉嘉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合计2.375万元并暂停执业2.5个月(75天)的行政处罚,给予注册会计师黄金仁警告并暂停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

16.给予湖南正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3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注册会计师林锦警告的行政处罚;

17.给予株洲天展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合计1.2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注册会计师杨定标、刘子成警告的行政处罚;

18.给予原湖南智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黄毅、童湘源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行政处罚。

此外,省财政厅对1家会计师事务所、18名注册会计师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对8家涉嫌无证经营行为的会计师事务所下达整改通知书;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对2家会计师事务所、4名注册会计师予以行业自律惩戒。

(二)资产评估机构方面

此次处罚资产评估机构4家,其中责令停业1家,罚没款合计10.5118万元;处罚资产评估师7人,其中责令停业2人。具体情况如下:

1.给予湖南精锋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合计2.2518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资产评估师李君彪、刘良飞警告的行政处罚;

2.给予郴州金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合计2.6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资产评估师何军、李骁宇警告的行政处罚;

3.给予郴州宏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合计3.26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资产评估师李兵警告的行政处罚;

4.给予湖南正兴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合计2.4万元并责令停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给予资产评估师李文明、徐志彬警告并责令停业1年的行政处罚。

此外,省资产评估协会对2家资产评估机构、4名资产评估师予以行业自律惩戒。

三、典型案例

1.湖南佳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多份审计报告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省财政厅已于2022年对该单位的同类问题进行过处罚,鉴于该单位系旧犯、情节严重,省财政厅对该所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合计2.2万元并暂停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

2.衡南三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被抽查的8份审计报告均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情节严重。省财政厅对该所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合计3.2万元并暂停执业8个月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持“严监管、零容忍”遏制财务造假、规范财务审计秩序高压态势不动摇;严厉打击会计审计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执业环境,持续提高会计审计质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提升财会监督工作成效,规范财经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湖南省财政厅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