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度全省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9日       来源: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阅读:19次

各市州工信局,各工业园区,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部委联合印发的《“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发改环资〔2021〕1524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的《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节〔2022〕88号)以及《湖南省工业绿色“十四五”发展规划》(湘工信节能〔2021〕578号)、《湖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湘工信节能〔2022〕592号)等文件要求,在工业领域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工作,实现清洁生产水平大幅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清洁生产产业不断壮大的要求,现将2024年度各市州拟开展的全省工业领域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安排如下(见附件1),自发布计划日起,请组织企业在6个月内完成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将作为绿色制造示范单位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原则上,纳入2024年度全省绿色工厂创建计划名单,在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5年之内未开展清洁生产(包括自愿性清洁生产和强制性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自动纳入2024年度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名单。

    请各市州根据《湖南省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规程》(湘经信节能〔2018〕256号)工作程序和要求,认真组织工业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工作,于2024年6月15日前完成审核验收任务,并正式行文报送本年度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总结,汇总报送《2024年度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绩效表》(见附件2)。对各市州推进自愿性清洁生产情况,我厅将适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抽查。

    联系人:喻向阳  0731-88955306

    附件:1.2024年度全省各市州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

          2.2024年度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绩效表

    附件下载:附件1-2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