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财政: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全面核查清理往来款项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6日       来源:湖南省财政厅      阅读:2次

为强化往来款项管理,规避财务风险,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永兴县财政局根据县委巡察办《巡察建议书》(永巡建字〔2023〕3号)要求,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往来款项核查清理工作,做深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落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县财政局成立往来款项核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属相关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达《永兴县财政局开展往来款项核查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永财监〔2023〕64号),要求全县各乡镇(街道)(含村、社区)、各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和各县属国有企业也相应成立核查清理小组,建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相关干部具体负责、全体上下共同担责的整改责任机制,竭力做好往来款项核查清理工作。

摸清底数,制定消化方案。各乡镇(街道)(含村、社区)、各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和各县属国有企业按照“逐笔核查,全面摸底,分类处理,逐步消化,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核查清理2022年12月31日前产生的往来款项,逐笔逐项核实往来账存在的真实性和形成的原因,彻底摸清往来账规模,并根据往来账资金性质及形成原因进行分类,综合分析挂账账龄、资料依据是否充分、处理难易程度、是否需要资金流等因素后,将往来款分为七大类进行消化处置,制定消化方案,按照不同类别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加大力度,取得显著成效。各乡镇(街道)(含村、社区)、各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和各县属国有企业按照制定的消化方案和提出的处理意见,加大力度,逐步对往来款项进行消化处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县94家县直行政事业单位、7家县属国有企业、16个乡镇(街道)和281个村(社区)2022年底往来款项共计102150.54万元,到2023年底已清理核销28707.67万元,完成率28.1%。其中应收款项51464.05万元,已清理10528.68万元;应付款项50686.49万元,已清理9005.52万元;往来款合计已核销9173.47万元。

完善制度,实现长效机制。全县各级各部门及县属国有企业必须建立往来款项台账和已核销往来款项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追踪更新数据。同时建立定期清理报告机制、监督预警机制、考核激励机制、借垫款终身负责制等一系列措施,确保往来款项“总量只减不增,存量及时消化”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