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做好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端系统建设(第一批)和2021年度建设方案报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6日       来源: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196次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有关重点用能单位: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湖南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端系统推广建设方案》(湘发改环资〔2020〕868号)要求,为加快推进全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着力提升全省能耗监测监管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第一批重点用能单位端系统建设

经组织专家审查,第一批42家重点用能单位(详见附件1)能耗在线监测端系统(以下简称“端系统”)建设方案符合要求,准予启动建设。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湘发改环资〔2020〕868号文件要求和专家审查核定的建设方案,抓紧组织实施,于4月20日前完成基本建设,通过“湖南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端系统建设审核平台”(http://218.76.27.163:8081,以下简称“平台”)提交验收申请。确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完成端系统建设和验收的单位,可向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提交延迟申请,延迟验收时间不得晚于5月31日。

二、全面启动2021年端系统建设工作

2021年度计划接入重点用能单位和自愿接入的用能单位建设方案报审工作及后续验收等事项安排如下:

1、受理期限。2021年3-8月为端系统建设方案集中受理、审核期,重点用能单位应于每月20日前登陆“平台”上传端系统建设方案,省发展改革委统一组织专家分批次集中审核。

2、奖补界限。2021年上半年奖补政策适用范围,为3-5月提交建设方案并通过专家审核、9月底前验收通过的项目;下半年奖补政策适用范围,为6-8月提交建设方案并通过审核、12月底前验收通过的项目。

3、验收时限。重点用能单位建设方案经专家审核通过后,应尽快启动建设,按照上述规定时间申请验收。未按期完成验收的单位,不享受奖补支持政策。

三、严格落实端系统建设和数据接入责任

1、强化监管责任。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要严格落实能耗“双控”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强化监管措施,动员和组织本地区重点用能单位,按要求尽快启动端系统建设方案编制和报审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建设验收和数据接入,协助核实和完善重点用能单位端系统运行和数据报送等工作。对于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要及时督促项目单位同步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端系统,主动对接省平台并接入能耗数据。市州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端系统建设和数据接入情况,纳入2021年度市州人民政府能耗“双控”考核工作内容。

2、强化主体责任。依据《节约能源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管理规定,重点用能单位端系统建设及运行情况,纳入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考核内容和节能监管范围。各重点用能单位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专门机构和专责人员,如期高质高效完成建设方案编制、报审以及能耗监测数据接入工作,确保数据传输稳定性、连续性和监测数据的真实性、时效性。对于委托第三方实施端系统建设的单位,要加强对第三方实施单位的监督管理,建立良好的系统运维保障机制,不得随意降低端系统安全要求,或违规将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数据传输至第三方云平台或境外平台、境外企业。对于端系统建设进度严重滞后,以及用能数据严重失真、经整改仍存在重大隐患等问题的用能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予以通报并纳入信用记录。

联系人:省发改委资环处   吴哲华   0731-89991083

        省节能监察中心   李广祺   0731-89665075

        审核平台技术咨询 张  佳   13484626090

附件:1、能耗在线监测端系统建设第一批重点用能单位名单

      2、2021年计划接入重点用能单位名单

3、自愿接入的用能单位基本情况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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