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信息互联互通机制 促进扶持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系列解读之一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3日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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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第九条,对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来说意义格外重要。本条规定的目的在于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建立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提高政策及其实施的透明度和精准性,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整合扶持政策实施信息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建立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我国的经济户籍库,同时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基础上建立的小型微型企业名录,将成为小型微型企业申请享受扶持政策的一个入口和扶持政策实施信息的整合系统。其基本功能主要有4个方面:一是进行政策公布和宣传,汇集各个部门的优惠政策集中进行公示,方便公众查询了解;二是引导提醒小型微型企业申请加入小型微型企业名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并提供申请填报和推送服务;三是对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策的信息和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四是辅助开展政策实施评估,为政府决策提供服务。

  ●扩大企业申请扶持政策渠道,提高扶持政策实施的精准性

  当企业了解了相关扶持政策,认为符合条件,并愿意申请时,可以通过小型微型企业名录的导航进行申请。涉及其他相关部门、机构的扶持政策,小型微型企业名录如有链接,企业可通过链接进行申请;如没有链接,会明确提示企业办理申请的部门、机构及方式,从而为真正需要扶持的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精准的支持和服务。

  ●建立信息互联互通机制,提高扶持政策实施效率

  小型微型企业名录的主要作用就是信息的汇集和共享。一是汇集国务院、各部门、各地区出台的扶持小型微型企业政策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这个统一的信息平台,分部门列出优惠政策清单,集中公开,解决企业和社会公众对政策了解不到、了解不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二是汇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行政许可、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享受扶持政策情况等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小型微型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三是企业申请享受政策扶持的相关信息。通过这个平台,企业可以更加方便地了解到政府出台的各种扶持政策,并进行便捷、及时的申请;各相关部门、机构也可以更加及时地掌握申请情况,并更加方便地进行审核落实。各种相关信息通过小型微型企业名录得到汇集和共享,可以有效地为企业和各相关部门、机构服务,提高实施扶持政策的总体效率。

  ●通过信息集中公示,有效防范扶持政策实施的道德风险

  小型微型企业名录可以实现3个方面的公示与监督:一是监督享受扶持政策的企业,企业需要动态公示企业信息以及享受政策的信息;二是对政府有关部门公示的已出台的扶持政策,监督具体落实情况;三是对服务小型微型企业的有关社会组织和机构进行监督,其服务到不到位,质量好不好也要接受社会监督。以集中公示的方式实现政府与社会的共治与监督,将有效防范扶持政策落实的道德风险。

  ●开展生存状态跟踪监测,促进扶持政策更好落实

  《意见》第九条还规定,从小型微型企业中抽取一定比例的样本企业,进行跟踪调查,加强监测分析。国家统计局在全国范围内抽取一定样本,对小型微型企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以3年为期,进行跟踪统计分析,并定期向国务院报告跟踪监测信息。通过这项工作,可以及时了解小型微型企业的生存发展状况,同时,结合小型微型企业名录反映的相关信息,便于对扶持政策及其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和调整,有利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扶持政策更好地落实,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